云南旅游业何时才能去硬伤(3)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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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就如与张扬所在团的另三位来自广西北海的团友一样,他们从广西报团坐高铁到昆明,游大理、丽江、香格里拉,行程比张扬多了昆明一站,但团费却还少
就如与张扬所在团的另三位来自广西北海的团友一样,他们从广西报团坐高铁到昆明,游大理、丽江、香格里拉,行程比张扬多了昆明一站,但团费却还少了400元,只需1200元7天行程,来回高铁。“这样的价格能不安排购物吗?”
如果是个别的导游、个别的旅行社出问题,可以把它当作偶发事件,但是乱象频发的背后,反映出整个行业都出现了问题。云南把旅游业当作支柱产业,而旅游业又是一个重视口碑的行业。面对各种游客被打、被骗事件,云南并非没有治理。
几乎每年,云南都会推出措施“重拳整治”旅游市场。2015年5月,云南省旅发委牵头制定“诚信旅游指导价”,此举意在向公众表明——只有此价格之上的旅游产品,才算正常;在这个价格以下的旅游产品,必有猫腻。截至目前,云南省旅发委已多次发布“诚信旅游指导价”。
2016年11月,云南发布《云南省整治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专项行动方案》,提出通过三大举措整治“不合理低价游”。《方案》还提出成立监理中心,建立旅游购物退货的“快处快赔”机制,将整治重点伸向备受诟病的购物环节。同年,云南省在昆明、大理、丽江、西双版纳等7个州(县)市设立旅游警察队伍,成为中国首个全面设立旅游警察的省份。目前云南全省旅游警察核定编制150人,在岗民警85人。
2017年4月15日,《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》正式出台,被业界称为云南“史上最严”的22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。此次新规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旅游定点购物,不再对旅游购物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认定,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再定点接待旅游团队,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。
旅发委相关人员对记者说,“在近一年的整治中,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一是严管购物店,斩断‘灰色利益链’。2017年4月15日起,全省取消旅游定点购物,将旅游购物店纳入社会零售商品企业管理;实施新的旅游合同,禁止旅行社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指定具体购物场所;打击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;打击以‘药托’方式欺诈消费行为;整治一个购物店设有多个工商户的乱象,实行‘一店一票’,对月营业额在3万元起征点以上的1万余户购物企业安装‘增值税管理系统’,统一使用省内金融机构配置的POS机。通过以上措施,基本斩断了旅游行业‘灰色利益链’,铲除了‘不合理低价游’的生存土壤。”
严管旅行社,杜绝“不合理低价游”。2017年4月15日以来,对旅行社线上线下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产品进行了检查清理;严查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把旅行社在安排旅游团队游览时指定具体购物场所、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作为整治重点;召开四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通报46起典型案件;出台专门的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。通过以上措施,旅行社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大幅减少,“不合理低价游”得到有效遏制。
严管导游人员,杜绝“强迫消费”。2017年4月15日以来,全省加大对导游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;对导游强迫消费行为进行“行转刑”处理;出台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,将导游人员纳入统一的平台管理,依托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网上评价,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,接受群众监督,形成导游执业正向激励机制。通过以上措施,导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,强迫消费现象基本杜绝。
此外,还出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办法,对州市政府实施了三轮考核,考核排名靠后的州市“知耻而后勇”,纷纷采取有力措施,不断加大整治力度,形成旅游市场整治“比、学、赶、超”的工作局面;出台了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文件,对各州市、各级涉旅部门及领导干部不作为、乱作为和失职失责、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督查监察。通过以上措施,州市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压实,部分州市、职能部门和人员“不想管、不愿管、管不了、管不好”的局面根本扭转。
尽管“最严22条”已实施一年,但记者用5天时间所跟随的团每到一个城市,必有安排购物环节。《小康》记者在大理、丽江、香格里拉行程5天里,被安排四个上午购物。“导游虽然不强制游客购物,但会说各种鼓励的话,而且占用了我们大量的时间。”张扬如是说。
前路慢慢 各种旅游乱象死灰复燃,甚至陷入曝光、查处、通报再曝光的死循环。云南治理旅游乱象前路漫漫。摄影/刘建华
文章来源:《中国医科大学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ykdxxbzzs.cn/qikandaodu/2021/0801/86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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